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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1月12日、11月29日、12月6日、12月10日普通话测试证书领取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06

请参加2025年11月12日、11月29日、12月6日、12月10日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同学于2026年3月9日至3月11日期间(8:30-11:30,13:00-16:00)到各自辅导员处领取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根据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证书的查询办法:

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网站)上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2022年1月1日起,包括2022年以前参加过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在“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资源网”(www.cltt.org)能查询到成绩的均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免费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参见教育部颁布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查询者需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我的证照”中查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点击“添加证照”,系统将会自动将您以往取得的证书列出,选择添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