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技兴荆楚”工程,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省茶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64号),举办2024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第十二届全省茶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为省级二类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恩施州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为加强统筹部署,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附件1)。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利川市人民政府、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作为承办单位,成立竞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保障、开闭幕式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执委会可根据需要设相关工作组。
二、竞赛安排
(一)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6日至9日
地点:恩施州利川市传媒剧院
(二)竞赛项目:茶艺。本赛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单人赛,不设组别。
(三)竞赛标准:依据茶艺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参照全国技能大赛标准,结合我省茶产业发展实际,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工作文件(另行下发)。
(四)报名条件:凡在我省从事茶艺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得参赛。
(五)参赛方式:各地及省直有关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组队报名参赛。各参赛队可推荐1名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经遴选后担任技术专家或裁判。
(六)报名方式:各参赛代表队于7月22日前,登录湖北省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系统(www.hbskills.org.cn),填报选手、推荐裁判、领队等信息。
三、奖励措施
(一)本次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对前12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二)获得前3名的选手,经核准后,按规定颁发“湖北省技术能手”,直接认定为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可晋升高级技师,其指导教练颁发“优秀教练”。
(三)获得4至8名的选手,直接认定为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前8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且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可晋升为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或以上的,不再晋升。
(四)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参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或“优秀组织单位”。
(五)获得前5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经集训考核后,推荐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茶艺项目、第七届全国茶业职业技能竞赛茶艺项目比赛。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按照组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本着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拔推荐参赛人员。
(二)各参赛队根据选手报名条件严格核实选手身份,集中开展强化训练,组委会将对选手、裁判等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复核。
(三)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宣传动态,持续扩大赛事影响力。
(四)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领队、选手、裁判等相关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等,由派出单位自行承担。比赛期间,选手、裁判赛场用餐及赛场与酒店往返交通、专家食宿和劳务费由执委会承担。各参赛代表队需为本队相关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竞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竞赛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
来源: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