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

作者: 时间:2021-04-25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 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春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要求,我校将开展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我校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只可申请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

二、报名条件

我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满足学历要求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相应阶段的教师资格: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

2.可于20216月顺利毕业;

3.普通话要求:申请小学全科、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教师资格体检合格。要求必须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和附件5),从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4)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成,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均无效。

三、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56日至518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申请账号、后在个人信息页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等的核验或补充,下载打印、签名上传个人承诺书,选择好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填写确认申报信息、提交认定申请;网报时选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武汉晴川学院”为现场确认点。

四、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间:519-218:30-11:00 13:30-16:00

现场确认地点: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楼1-110)。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1份;

2.《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请勿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冲印的证件照(必须与网报照片一致)、手写签名);

3.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申请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者需持《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请使用1A4纸正反打印);

5.个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获得毕业证书后提交)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意:申请小学全科、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9.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试合格证的学段学科必须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一致)

10.《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11.牛皮纸档案袋,申请人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见附件3)粘贴在档案袋上。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及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和承诺书。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一定要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认定申请表》,若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会影响审批后的《认定申请表》生成。承诺书个人签名需正楷书写。申请人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如预览发现《个人承诺书》上传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不清晰,应重新上传。预览无误后,通过浏览器打印功能打印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提交现场确认初审。

4.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5.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表格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han.gov.cn)搜索“教师资格”查询、下载。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2021版).doc 

附件3资料袋封面(适合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doc

附件4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名单.pdf

附件5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武汉晴川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Copyright © 2017-2020   武汉晴川学院   鄂ICP备10004916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编:4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