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春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我校2023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只可申请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

二、报名条件

我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满足学历要求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相应阶段的教师资格: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

2.可于2023年6月顺利毕业;

3.普通话要求:申请小学全科、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教师资格体检合格。要求必须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和附件5),从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4)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成,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均无效。

三、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4月17日8:00至4月28日17: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后在个人信息页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等的核验或补充;网报时选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武汉晴川学院”为现场确认点。申请人需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网报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关于职业工作单位的选项,请填写

2.毕业学校请与毕业证一致(武汉晴川学院);

3.简历填写从高中就读学校到大学就读学校即可,不要填写任何工作经历!

4.健康状况和测试能力请不要填写

5.信息核对表内容填写注意:(1)专业技术职务填“无”;(2)健康状况及教育教学能力不填!

四、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间:5月8日-12日8:30-11:00 ;13:30-16:00

现场确认地点: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楼1-110办公室)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请勿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必须与网报照片一致),手写签名);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3.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者需持《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请使用1张A4纸正反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

4.个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获得毕业证书后提交)。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意:申请小学全科、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8.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明(打印版即可,考试合格证的学段学科必须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一致)。

9.牛皮纸档案袋,申请人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封面请使用电脑填写信息,A4纸打印(见附件3)粘贴在档案袋上。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及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EG/JPG格式,照片大小小于190K)。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4.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5.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见附件6)。

7.有关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表格可点击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认定公告http://www.wehdz.gov.cn/2022/ggxw_68627/tz_68628/202304/t20230410_2183553.shtml查询、下载。

附件1: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2: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2023版).doc

附件3: 附件3资料袋封面.doc

附件4: 附件4武汉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pdf

附件5: 附件5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6: 附件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武汉晴川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二O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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