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

作者: 时间:2015-04-24 点击数:

一、授予学位的条件:

1、成人高等教育及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三门学位课程成绩分别达到80分以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

2、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湖北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英语专业学生考第二外语(日语,法语);每年四月份第二个星期六上午考试;

(2)(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原四六级证书有效,现在参加考试的必须达到425分以上。申请学士学位以参加学位外语考试为佳。

(3)(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或五级。

二、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学位申请与审批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四级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无此项),

5、自学考试社会开考专业学生需提供考试院出具的成绩证明,

6、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7、电子照片,规格为150╳210像素,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自考长线无此项)。

三、申请学位的时间:

1、网络、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毕业生领到毕业证后即在各办学学院提出学位申请,12月毕业的学生在1、2月份申请,6月份毕业的学生在7、8月份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2、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12月毕业的学生在次年6月中旬(毕业论文报名时间)申请,6月份毕业的学生在当年9月9、10日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3、往届生不补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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