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乡村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9 点击数:

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技兴荆楚”工程,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省乡村服务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精神,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湖北省研学旅行协会联合主办2023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省乡村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为省级二类竞赛,由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湖北省研学旅行协会主办,黄冈市人社局、黄冈市商务局、罗田县人民政府联合承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监督仲裁组、裁判评判组、技术保障组等赛事保障机构,办公室设在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比赛项目及标准

比赛项目:设直播销售员、休闲农业服务员(研学旅行)、中式烹调师(楚菜烹饪)3个赛项。

竞赛标准:按照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高级工(三级)或以上理论和技能要求,对接国赛标准并结合我省产业发展技术特征和市场需求实际,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制定竞赛规则和技术标准,确定具体组织实施方案、技术文件和竞赛用题,相关文件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定后发布。

三、比赛安排

拟于10月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参赛对象

1.凡我省境内从事相关岗位工作从业人员或在校学生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人员应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其他相关参赛要求以各工种竞赛实施方案为准。

2.已经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报名组队

1. 以地市(州)人社部门或院校、企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个参赛代表队每个项目不得超过3名选手。

2. 各参赛代表队可根据参赛项目推荐1名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考评员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作为裁判候选人,经组委会审定并参加培训后可参与执裁工作。

(三)报名方式

有意参赛的单位要于10月15日前,登录湖北省职业技能大赛信息服务平台 (www.hbskills.org.cn,联系人:闵工,联系电话: 027-88389299) 填报相关人员信息。

五、奖励措施

(一)对获得各赛项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对前3名(队)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二)对获得各赛项第1名的选手,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

(三)对获得各赛项前8名的选手,符合人社部相关规定的,按程序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四)对在参赛中表现优秀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通报表扬、颁发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以赛选才、以赛竞才”原则,动员辖区内的企业、院校组织相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赛。

(二)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采取融媒体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持续宣传备赛、参赛情况和先进典型,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 三)各赛项比赛不对单位和个人收取参赛费用。大赛集中比赛期间,参赛代表队由活动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

(四) 其他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来源: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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